合政办发〔2020〕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民生工程。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便民、安全、高效、长效”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便捷服务,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构建起自觉参保、连续缴费、高档缴费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征缴时间
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9月15日。
三、参保范围、缴费标准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县城乡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1.个人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度缴费。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政府为其每人每年代缴50元(例如:缴费人选择100元缴费档次,实际扣除50元),所需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标准不变,不再重复代缴。
3.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我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51号)文件的涉军人员,选择200元标准缴费;重度军残人员,按照100元标准缴费;既属涉军人员又属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两项政策可重复享受,即正常涉军人员缴费200元,实际扣除150元;军残人员缴费100元,实际扣除50元。
三、缴费渠道
(一)缴费方式
1.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按年度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2.通过信合合阳联社的E终端、数字银行(手机银行)、ATM机及柜台办理。
3.可通过建设银行的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
(二)新参保及补缴费业务
1.2020年新参保的城乡居民,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自助办理参保登记;或到县人社局居保中心先进行参保新登记,随后正常办理缴费业务。
2.人社局居保中心负责缴费人政策性补缴年限的核定,并向缴费人出具补缴费认定单;缴费人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业务;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提供的补缴年份和选档情况在税务系统中进行征收。
四、缴费票据使用
参保城乡居民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以前年度欠费的,缴费票据由税务部门负责。
(一)缴费人使用各商业银行终端缴纳社保费的,机打小票即可作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E终端、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
(三)缴费人在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可打印税务部门印制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该凭证由县级商业银行领取后下发给各营业网点。
(四)缴费人可凭缴费机打小票、电子支付凭证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加强领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各镇(街)要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夯实人员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把握政策,广泛宣传。各镇(街)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准确宣传政策,尤其是缴费档次提高的政策,不断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确保群众知晓政策,积极参保缴费。
(三)明确目标,扎实部署。各镇(街)要紧盯工作任务,夯实人员责任,分解工作,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8月31前征缴率达到70%以上,9月15日前征缴率达到95%以上,总体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将同人社局、税务局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懈怠的镇(街)进行督查检查,对任务严重滞缓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
附件: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收费任务分解表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收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 |
2019年实际缴费人数 |
2020年目标任务 |
备注 |
1 |
百良镇 |
16038 |
17038 |
|
2 |
城关街道办 |
19999 |
21500 |
|
3 |
王村镇 |
9167 |
10167 |
|
4 |
金峪镇 |
10454 |
11454 |
|
5 |
路井镇 |
14980 |
15980 |
|
6 |
洽川镇 |
4089 |
4589 |
|
7 |
同家庄镇 |
12478 |
13478 |
|
8 |
坊镇 |
16243 |
17243 |
|
9 |
甘井镇 |
11598 |
12598 |
|
10 |
和家庄镇 |
9314 |
10314 |
|
11 |
黑池镇 |
18267 |
19267 |
|
12 |
新池镇 |
11528 |
12528 |
|
合计 |
154155 |
166156 |
|